一、 設立目的:
在於協助理事會、監事會及總幹事查核、評估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運作,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,俾使內部控制得以持續有效實施。
二、 業務項目:
1.有關法令、財務、業務資訊之蒐集、分析、整理與研究事項。
2.掌理全會業務、財務與帳務之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之制定與執行。
3.參與定訂或修正各項業務作業及管理規則。